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不多说了,快上车

导读: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

随着当前融资租赁业务越来越普及,很多企业都有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很多会计对其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并不太清楚,导致处理的不规范,引起不必要的财税风险,下面就简单介绍下融资租赁业务的财税处理。

简单介绍下融资租赁业务的财税处理:

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A、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1.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

2.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3.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较低者)

4.租赁期开始日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未确认融资费用(倒挤)

     贷:长期应付款

     银行存款

B、计算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本期确认的融资费用=(“长期应付款”科目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初余额)×分摊率

分摊率:以现值确认固定资产的,即折现率;以公允价值确认固定资产的重新计算的折现率。

C、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且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D、履约成本的处理

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履约成本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E、或有租金的处理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固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A、在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

        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倒挤)

  在计算内含报酬率时已考虑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因素,为了避免未实现融资收益高估,在初始确认时应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调整: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B、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其会计处理为: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每期采用合理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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